好不容易大致看過張錦華筆下的公共領域,回想起哈伯馬斯的理想情懷,公共領域究竟是否只是空談,或是可以實踐的理想,仍有極大待商榷的空間。

什麼是公共領域?

哈伯馬斯主張人追求溝通理性,擁有自主、理性溝通的欲望與能力,歷史上最早的理想實踐出現於18世紀時的歐洲沙龍,人們在公共殿堂裡自由抒發己見,針對議題做出共識或分享。這其中包含兩種意涵,一種是民意來自廣泛自主的溝通行動本身達成共識,另一種則是指公共空間。

但時至今日,商營媒體卻服膺於資本主義的旗幟之下,本以為最有可能成為公共領域殿堂的大眾媒體,卻因商營化、自由報業的發展,以營利導向複雜化其經營模式,公共民意似乎不可能在商營媒體上獲得發聲權,更甭提所謂自主式之溝通理性,取而代之的是資本階層的介入,以強行灌輸式的意識形態,框架出報導方向與風格,守門人尤有甚者已全然失去自主客觀的立場,遑論提供公共場域廣納意見?資本結構儼然全然抹殺現代公共領域理想的一線生機。於是張錦華認為這是來自於哈伯馬斯的矛盾,人的溝通行動理論似乎已在資本市場下的商營媒體產業中失去作用。

於是,網際網路以新興媒體之姿,儼然可成為哈伯馬斯理想初衷的實驗寄託。有幸於網際網路的低媒體近用門檻,此新媒體似乎有機會成為公共領域的新殿堂。但在此之前,有幾項問題仍有待釐清:

Q1.網際網路作為公共領域的議題主導該由誰主持?審議式民主能在網路上實現嗎?民意來自於公共領域民主的共識形成,但形成的門檻是什麼?如何定義?

Q2.自經營角度觀之,網際網路媒體的運作資金來源?可有穩定的資金來源自給自足嗎?

我認為,媒體不等於公共領域。媒體有其使命與責任。公共領域或許是媒體使命與公共事業一部份責任。只是現代商營媒體下的公共領域已死,即便是開放民眾參與的談話性節目,都未必做到真正的溝通理性,出資者的立場與意識仍框架著這類談話性節目的意見與意識。

於是,我將一線希望寄託於可能可以低成本運營的網際網路媒體,或許這(已經)是作為公共領域的一種新選擇。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trix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